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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眉山: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宋洪芳六条建议
  • 来源:民革眉山市总支      作者:张帆      日期:2021-05-21      编辑:眉山市总支      点击:18044
  •  5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3号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座谈会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菲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省人大代表、眉山市政协副秘书长、民革眉山市总支主委宋洪芳就《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全面提升农村养老保障和服务能力的建议》(第613号建议)作了说明。


    宋洪芳认为,四川是一个农业大省,在乡村振兴中如何提升农村养老保障和服务能力,值得认真思考,深入研究。她认为,目前农村养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现有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低;二是全民参保在农村落实差距较大;三是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薄弱;四是医养结合供给不足;五是当前农村老人在子女孝赡、看护照料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特别是一些高龄失能老人的生活更是水深火热。

    宋洪芳建议:

    一要提高农村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考虑从新增财力中拿出部分,用于补贴基础养老金,真正体现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探索采用抵扣缴税的方式,充分吸纳企业捐助,做大做强基础养老金。

    二要全面实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促进行动。一是全面摸清参保占比、缴费档次,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二是将农村居民参保促进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目标考核。层层宣传动员,实现政策知晓全覆盖。三是出台更加有力有效政策,对农民参保实施较高标准补贴。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部分用于补贴养老保险,取之于农,用之于民,补齐制度短板,从顶层设计开始,逐步缩小城乡差别。

    三要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期间,将农村养老从财政投入、场地改造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统筹现有农村闲置资源,将乡镇、村、组全覆盖的养老服务中心、分中心、服务点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将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纳入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失能、半失能老人的集中供养能力建设。

    四要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探索试点多个乡镇共建大中型“公建民营”医养机构。结合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机构改革,引导整合一批“两院合一”的医养结合项目。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为医养结合机构。

    五要努力营造孝赡氛围。强化各级老协在调节赡养纠纷、弘扬孝老爱亲、协助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弘扬正能量,遏制不孝不赡的歪风邪气。组织志愿者或老协健康老人,一对一关爱失能半失能老人。

    六要完善现有农村医保制度。她认为,老病往往相连!目前,已经进入巩固脱贫成果与乡镇振兴有效衔接阶段,因病、特别是大病是致贫返贫的首要原因。然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低,保障水平总体偏低。建议适当增加医保缴费额度,提高报销比例,降低或取消住院门槛费;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做大做强大病救助基金,实施更大力度的大病救助政策,切实遏制百姓因病返贫。

    在今年的省人代会上,宋洪芳代表提出的建议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明确由王菲副主任牵头督办。王菲在总结讲话中认为,宋洪芳代表刚才的说明饱含深情、一心为民,是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具体体现。他要求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农村养老问题的重要性,推动代表建议落实,提高办理质效,并对办好代表建议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省人大社建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办公室相关人员,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省政府、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等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