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会与成都市司法局签订《公益法律服务框架合作协议》 - 四川民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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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委会与成都市司法局签订《公益法律服务框架合作协议》
  • 来源:民革成都市委会      日期:2024-11-25      编辑:成都民革      点击:98
  • 11月22日,民革成都市委会与成都市司法局《公益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成都市民主党派大楼举行。民革成都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张健,成都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宏伟参加活动并签约。部分民革成都市委会“同心·博爱”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党员代表参加。签约仪式由民革成都市委会秘书长商海燕主持。


    民革成都市委会与成都市司法局签署《公益法律服务框架合作协议》。

    民革成都市委会“同心·博爱”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昂介绍了“同心·博爱”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运作机制、人员构成及工作开展情况。成都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管理处处长刘景文、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邓刚分别介绍了该局在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双方围绕公益法律服务进行热烈的探讨,一致认为要积极发挥民革特色优势,立足社会法制公益服务领域,做好普法宣传、公益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拓展公益法律服务范围,为基层群众和小微企业面临的法律困境提供帮助,并在工作中做好调研,提升参政议政的精度和准度。

    杨宏伟表示,成都市司法局将以此次合作为新契机,持续加强与民革成都市委会合作,共同推动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健全公益法律服务合作机制,完善公益法律服务队伍培养机制、清单化工作机制、常态化交流机制等,促进公益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认真总结梳理工作经验,通过多元化形式,及时展示公益法律服务成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向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研究探索社会普遍性问题,尝试将公益法律服务范围向成都都市圈等领域扩展,促进公益法律服务全域提升。

    张健表示,社会和法制是民革的界别特色之一,也是民革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近年来,民革成都市委会在组织发展中吸收了200余名社会和法制领域的专业人士,拥有较好的社会法制领域参政履职的基础,也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民革市委会秉承中山先生博爱精神,在成都市慈善总会建立了“同心•博爱”慈善基金,创始慈善基金达到100余万元,已在关爱困难民革党员、抗战老兵、困难群众等公益活动中提供相应资助。今年4月,正值民革成都市委会成立70周年之际,为拓宽社会服务工作领域,民革成都市委会成立了“同心•博爱”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今天,民革成都市委会与成都市司法局,签署《公益法律服务框架合作协议》就是上述系列活动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双方的精诚合作,将开创公益事业的新局面,有力助推成都法律公益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