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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元:浅析新的社会阶层的社会态度与价值观
  • 来源:民革广元市委会      作者:刘 江      日期:2019-01-07      编辑:广元民革      点击:172745
  •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四大群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指受聘于私企和外企,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门知识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提供知识性产品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士,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者)、自由职业人员(指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者)、新媒体从业人员(指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或代表特定机构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者)。
      总体而言,这个群体大体上处于社会中阶层,在‘体制外’工作,迅速发展壮大;相比于体制内群体,这一群体的共同特征可以概括为相对有钱、职业流动性更强、有更强烈的学习愿望,社会交往与职业高度相关、社会参与意愿更强烈、具有更强烈的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现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社会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一些共性特点作一探究和分析。
      一、新的社会阶层的社会态度和价值观主流特点
      (一)以个体为中心,价值取向呈现多元特点
      新的社会阶层主导价值取向是以个体为中心。该阶层绝大多数人以“实现自我价值”、“提高生活质量”、“为子女创造幸福”、“个人享受”为工作目的,远高于“为社会做贡献”, 说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主导价值取向是以个体为中心的。但另一方面,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大多赞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而赞同“人人为我”观点的只有极少数。说明这种以个体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又不是极端利己主义,而是具有很大的互利性成分。在他们身上,既有传统性的价值观,如工作是为子女创造幸福;也有鲜明的现代性的价值观,如强调实现自我价值;少数人还具有一些“后现代”价值观念,如强调个性体验等。新的社会阶层以经济利益为核心,以等价交换为原则,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强调独立性、竞争性,既有合法经营、诚实劳动的,也有唯利是图的一面。
      大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仍力求在事业上更加有所作为,在利益的追求上不但立足于经济领域,而且越来越多的人趋向于社会利益。一部分个体工商户在向私营企业主方向转化,而私营企业主则希望市场更加开放,得到更多的法律保护;很多受聘于外资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也计划在条件成熟时创办自己的企业的同时,更加关注社会稳定和福利保障;自由职业者则希望在社会流动中实现公平竞争
      (二)具备参政意识和热情,政治参与较为理性,但又伴随着功利性
      从政治面貌来看,新社会阶层人士绝大多数政治面貌为群众;中共党员占比非常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后,大多数人士具有参政意识,希望政治上有人关心、关注,并得到一定的荣誉。20%的人士对此不关心,极少数人士根本就没有考虑过此事。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参与主要集中在政治事务讨论,极少参与激进的政治活动。与周围人讨论政治问题或在互联网上讨论政治问题的比例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部分新社会阶层人士曾经向新闻媒体写信反映意见以及向政府部门反映意见。具体来看,参政意识参差不齐,私营企业主、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科技人员的政治参与意识较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次之,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政治参与意识较弱。
      政治参与主要是功利性参与,而不是理念性参与。政治参与动机的功利性较强。在我们的座谈访问中也发现,绝大多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尚不稳定。一方面,他们不可能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政治领域,而不得不首先专心于自己企业本身的发展,在客观上对政治参与尚力不从心,而且与之相适应,其政治需求都是具体的,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户口政策、政府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政府部门效率不高等等,很少有人上升到制度层面。这也决定了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参与主要是功利性参与,而不是理念性参与。
      (三)整体社会态度较为积极,是实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群体
      新社会阶层人士对人生追求和生活方式表现出积极乐观态度,捐助公益事业,推动社会进步。不少人富而思源,不忘回报社会。关于“对一个人来说,保持创新,突破思维,走自己的路是非常重要的”符合自己观念,赞成“人生来要对社会做出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对于“人一定要有很多的金钱和昂贵的物品”的说法,仅有很少的成员表示符合自身观念。绝大多数新阶层人士都愿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愿意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助弱势群体,并通过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渠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参与慈善活动比例较高,大多曾向慈善机构捐款或捐物。他们或为国家分忧,参与西部大开发,或资助周围群众致富,或捐资助学、捐款救灾,积极支持“希望工程”、“光彩事业”、社会公益事业;还积极参加环境保护活动,义务献血、义务参加专业咨询活动。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组织具有显著群体特征。从参与社会组织情况来看,新社会阶层人士对工会组织的参与率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然而,其参与商会、行业协会的比例显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另外新社会阶层人士参与校友会的比例较高。
      (四)对国家、执政党和改革开放政策认同度较高
      1.国家意识较强,普遍拥护执政党的领导。新社会阶层人士具有较为强烈的爱国主义信念。 “身为一个中国人,感到“非常自豪”和“自豪”,甚至有的新社会阶层人士表示如果爆发战争,愿意为国家而参军打仗。同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绝大多数来自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或其子弟,受党教育多年,对党有着朴素的感情。作为改革开放政策的积极实践者和最大的受益者之一,绝大多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衷心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为坚持党的领导对中华民族的发展和振兴“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占较大比例。在访谈中很多人都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快速发展的今天”。
      2.普遍拥护改革开放政策。调查显示,75%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表示“非常拥护”和“比较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表明这一阶层的政策认同度非常高。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说明他们是改革开放政策的受益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但也应该看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对执政党的情感随知识背景、年龄的不同而不同。在对坚持党的领导的看法上,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士中有较少的人认为是否坚持党的领导“没有关系”,有部分人认为“说不清楚”。从年龄的角度看,一般是年纪越小对坚持党的领导的认同感越低。
      (五)自我意识、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较强
      1.务实高效,注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部分人都普遍存在一种心态,那就是自我意识较强。表现出很实际、很实在,很看重自我的价值。不愿参与同自己无关的事务,喜欢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事情。他们有自己独特的思想,很有个性,一般不愿意轻易接受别人的观点;自主性非常强,遇到什么问题总是自己想方设法解决。同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法律意识也很强,对自身权益维护会采用合法合理手段,在权益受侵时,半数以上的人选择“诉诸法律”,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这一比例高达90%以上;试图通过非正式渠道(如:“找朋友帮忙”和“用钱摆平”)维护权益的很少。这说明,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法律意识、平等意识、合作意识和契约意识等现代观念已经明显占优势,而这些意识正是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心理(文化)基础。
      2.生活节奏快,注重良好的生活品质。新社会阶层人士用于工作或学习的时间远高于全社会平均水平,每天人均大约高于社会平均水平1.32小时。同时,用于家务的时间相应地少于社会平均水平。尽管该群体生活节奏快、家务时间少,但是注重追求高品质生活。从其日常消费支出来看,在饮食消费、医疗支出、礼品礼金支出等与社会平均水平基本持平的同时,服装配饰支出超过社会平均水平;教育支出与住房支出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旅行成为新社会阶层人士重要的休闲方式,每年在国内进行自费旅游,每年自费出国旅游。大部分新社会阶层人士保持着阅读习惯。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大都思想解放,善于创新,事业心强。大都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大都具有政治敏锐、意识超前、策略明晰、效益至上的鲜明特点。同时,新的社会阶层面临着职业瓶颈、流动性大、风险高等诸多困惑,是一个伴随着“中产阶层焦虑”的群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要加强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的关注与重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新时期统战工作的重要对象之一。为此,结合新的社会阶层的社会态度和价值观取向,提出发挥该群体人员作用的建议。
      二、进一步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作用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治引导和教育,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提高综合素质
      1.不断加强培训,帮助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提高认识水平。各级党政部门、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特别是统战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引导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特别是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谐共处能力。通过有计划、有目的、分层次地举办党外领导干部培训班、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等,进一步帮助引导新阶层人士,增强接受党的领导和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价值目标,积极投身社会改革创新发展;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价值取向,自觉致力社会进步和谐稳定;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价值准则,努力提升个人修养素质。
      2.做好政治安排,不断提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地位。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优秀分子通过推荐、选举担任各级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安排在民主党派、工商联、侨联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为他们搭建参政平台,更好地发挥作用。加大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政治优势。鼓励表彰先进,肯定他们为社会所做出的贡献。通过表彰一批先进人物,不断增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自信心和荣誉感。
      3.注重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代表性人士,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切实采取措施,铺设台阶,搭建平台,畅通培养渠道,努力建立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有较高威望和较大影响力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带头作用。有计划、系统地对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进行物色和培养,特别是要将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工作规划,明确选拔的标准和要求,多渠道、多形式荐才选才,也可尝试建立和完善评价体系,逐步建立代表人士人才库,并动态跟踪。并着重从政治素质、思想水平、理论素养、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考察和衡量。
      (二)建立健全能够把新社会阶层人士组织起来并能够提供有效服务的系统制度安排
      由于新社会阶层人士是新兴社会群体,传统管理与服务制度难以有针对性的覆盖。建议市级有关部门牵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加强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的“顶层制度设计”,既兼顾该群体共性又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强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特别要强化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新型动员、组织制度设计,发挥相关协会、联谊会、校友会等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把数量庞大的新社会阶层人士有效组织起来,为其实现人生价值与社会价值提供更好的服务与支持。
      (三)针对新社会阶层人士慈善公益心较强的特征,努力搭建有利于其参与公益的多种载体平台
      新社会阶层人士整体上收入高、素质高、公益心强,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资源与网络整合,强化政策、方式方法、人才等相关配套,为新社会阶层人士谋划或推动其自我谋划更匹配的公益慈善项目,搭建更有效的公益慈善平台。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加社会活动,如扶贫帮困、光彩事业、社会公益事业等活动,帮助他们真正树立正确的公私观、义利观、信用观和法制观,鼓励他们“富而思进”、“富而思源”,真正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在鼓励通过捐赠参与公益慈善的同时,更加注重促进其亲身体验式的参与和互动,提高公益慈善效率,开创高效公益慈善模式,推动新社会阶层人士把工作中的成功理念注入公益领域,让更多人受益。大力弘扬公益慈善心、爱国爱民心、礼义廉耻心、跨界无量心、孝义忠信心、不耻下问心、敬畏天地心、上下求索心、互联共享心。
      (四)加强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群体以及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以鲜活案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入实践与弘扬
      新社会阶层人士是凭借技术知识勇闯市场经济的代表群体,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典范群体。建议宣传部门及单位深入挖掘新社会阶层人士群体与典型人物的生动鲜活案例,突出以老百姓自己视角“在平凡中见深刻、在日常生活中显伟大”,同时加强新媒体条件下舆论宣传的形式载体创新,全方位、与时俱进地传播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正能量事迹,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与践行落到实处。
      (五)积极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热情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做好各种服务
      1.协调服务。新的阶层人士所处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方式,很需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如积极帮助他们穿针引线、牵线搭桥、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帮助他们理清思想上的疑虑,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障碍,使他们甩掉包袱,轻装上阵,心系事业,时时处处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和有利条件。
      2.政策服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应经常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创业发展方向、经济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等,当好咨询参谋,积极为他们反映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3.维权服务。新的社会阶层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必然会发生一些误会、矛盾和纠纷,以及难以解决的大是大非问题。这就需要社会各界和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切实做好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