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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抗震救灾模范、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的决定 |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省民革各级组织和广大民革党员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在中共四川省委和民革中央的领导下,在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和全省人民一道,全力以赴,迅速奋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中,为抗震救灾取得阶段性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
为进一步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激励我省民革各级组织和广大民革党员围绕“夺取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胜利”献计出力,经民革四川省委十届第六次常委会议决定,授予民革成都市委员会等48个民革组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文国华等81名同志抗震救灾模范称号,授予丁训等149名同志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称号。
这次表彰的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抗震救灾模范和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是我省广大民革党员的优秀代表,他们在抗震救灾过程中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民革四川省各级组织开展政治交接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果。希望受表彰的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抗震救灾模范和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希望我省全体民革党员以他们为榜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的部署,为推进“两个加快”做出新的成绩。
当前,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四川省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四川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更加顽强的意志、更加有力的行动、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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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四川省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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