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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
- 来源:民革四川省委会 作者:省委会办公室 日期:2023-03-10 编辑:民革四川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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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概况一、职能简介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是民革四川省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
2.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鼓励党员和所联系人士为改革开放、为四化建设多做贡献。
3.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工作重点,加强同台湾、港澳和国外的国民党爱国人士的联系和团结,宣传“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方针和政策,积极发挥民革所特有的作用。
4.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地位,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建设,健全参政党机制,以适应形势发展和需要。
5.承办中共四川省委与中共党中央主管单位或省政府与国务院有关单位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民革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
民革四川省委会2023年工作总体要求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民革十四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等会议精神,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夯实组织建设水平,提升参政议政质效、扩大社会服务成果、搭建两岸交流平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局面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筑牢团结奋斗的政治基础
1.全面提升思想教育成效
坚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二十大精神、民革十四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及中共省委重要会议精神,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以纪念“五一”口号发布75 周年为契机,开展全覆盖、多形式的学习活动,切实增强广大民革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
2.持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持续打造宣传思想工作“四特”品牌,坚守一网一微一家两基地(网站、微信公众号、党员之家、党史/党员教育基地)的宣传阵地,讲好四川民革故事。强化网络宣传工作风险意识,规范稿件的用词用语,严格监管全省各级组织的自办媒体,把风险管控体现在网络信息生产发布的全流程、各环节。继续深化与主流媒体的联动,策划《团结报》宣传专版和深度报道,深入开展“团结报·四川行”活动,着力提升四川民革的社会影响力。持续举办好民革全省宣传干部培训班,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人才保障。
3.传承弘扬民革优良传统
继续开展“学党史”活动,注重与民革有关的历史,尤其是四川民革历史研究,使民革党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更加了解四川民革和民革先贤。将四川民革历史研究与党史(党员)教育基地建设相结合,助推四川民革党员教育基地——罗泉会议旧址申报全国民革党员教育基地,打造民革前辈孙越崎纪念馆为四川民革党员教育基地。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发掘历史遗迹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的基地教学,不断涵养广大民革党员的初心使命。
(二)强基固本增活力,锻造坚强有力的组织根基1.严格执行党员发展标准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结合四川实际,修订《民革四川省委关于组织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年度计划》,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和标准,确保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到90%,重点分工领域占比达到70%,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加强重点分工领域党员发展,严格把握增速比例、民革特色比例、民营经济人士比例。积极发展和储备高层次人才,研究建立高层次人才发展考核办法,构建多渠道协同推进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2.夯实人才队伍建设基石
抓好《四川民革党员实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0—2029 年)》落实落地,继续加大实职干部推荐工作力度,举办实职党员干部培训班,力争民革实职干部推荐任用工作再上新台阶。召开全省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完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好代表人士、实职干部、基层组织干部、机关干部和履职人才五支队伍,完善干部和人才发现储备、培养锻炼、推荐使用和管理监督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做好代表人士的推荐储备工作,着眼今后政治交接需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发展、培养、储备一批政治坚定、代表性强、品行良好、热爱多党合作事业和民革事业的代表人士。
3.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发展规划,坚持和完善地方组织工作制度,积极争取中共党委及有关单位的支持和帮助,加强对基层组织的指导和支持,选优配强基层组织负责人,把基层组织建设成为班子团结、组织有力、管理严格、工作高效、风清气正的坚强组织。以党员之家建设和示范支部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开展“全省示范支部行”调研活动,评选全省第四批示范支部,持续激发党员参与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基层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三)深耕厚植助发展,提升建言咨政的履职成效1.创新参政议政工作方法
紧盯政党协商安排的时间节点,提早谋划,精心安排,实行揭榜挂帅和指定交办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形成辅助党委政府决策参考的高质量成果。开发和推行参政议政成果报送系统,对工作目标进行精细化管理。对标省委统战部“4321”工作法,制定《民革四川省委参政议政工作量化考评办法》,确保用数据看成绩、看差距、看趋势,推动全省参政议政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2.发挥联系合作机制作用
继续发现和挖掘参政议政人才,充实各专委会力量。加强专委会的工作计划安排和履职成果考核,切实发挥专委会在协商议政、联系联络、调查研究等工作中的主力军、主渠道作用。引导各专委会充分发挥特色优势,打造特色品牌。
加强与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协作,统筹做好党派与政协人大的双向履职。加强与社科院的工作合作,进一步形成成果共享的双赢机制。主动拜访对口联系的省直有关单位,建立在课题方向、调研过程、成果把关方面进行支持指导的工作机制。用好战略专家智库平台,加大与相关厅局的联系,进一步充实专家智库力量。
3.稳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科学设定各级组织信息报送目标,加强与信息员和撰稿人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社情民意信息征集、编报、反馈和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组织开展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片区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组织召开全省信息工作交流会,邀请民革中央和省政协有关同志开展信息工作网络培训。建立以课题为载体的工作平台,组织课题小组联合调研,拓宽主笔人知情渠道,优化文稿质量。
(四)用心用情惠民生,凝聚社会服务的多方合力 1.扎实推进帮扶拓能工作
以产业帮扶、教育帮扶、结对帮扶等为重点,发挥民革资源优势,聚合各级组织帮扶力量,助力定点帮扶的稻城县蒙自乡黑龙村乡村振兴有新成效。积极参与纳雍县猪场乡对口帮扶工作,开展产业发展指导、消费帮扶,促进当地农民增产增收。深入武胜和高竹新区开展考察交流、投资推介活动,围绕高竹新区开发、建设、管理等方面积极调研建言。
持续从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基层治理等方面精准发力,助力对口帮扶的凤鸣村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
2.深入开展专项民主监督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对口湖北省荆州市、潜江市和对口攀枝花市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党内专家学者智力资源,就水环境污染防治、水环境风险防控、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水资源管控等重点工作内容,深入开展调研监督,形成扎实可靠的调研报告和监督成果,为谱写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作出贡献。
3.探索建立社会服务品牌
加强建设和发展民革四川省企联会和中山画院,强化企联会和中山画院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充分凝聚和发挥党员企业家和书画艺术家的智慧力量,引导两个平台充分发挥优势参与民革中心工作,投身社会服务,弘扬博爱之心,塑造品牌形象。建立中山画院主题创作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创作,书写时代华展,展示民革形象。积极为企联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对外联谊交流,参与地方经济发展,促进民革党员企业发展壮大,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民革力量。
(五)凝心聚力促统一,增进同心同向的心灵契合1.强化在陆台胞情感归属
做好做优做精现有的两岸交流合作平台,以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为目标,将工作力量向在陆台胞台企倾斜,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主动向上对接,争取民革中央两岸青年观点论坛等活动在川举办,推荐符合条件的研究抗战的专家学者参加民革中央“两岸同走抗战路”系列活动。
继续组织在蓉台胞开展“同心活动”,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
2.提升涉台参政议政成效
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结合两岸形势的新动态、新情况,围绕完善涉台法律条例、在陆台商融资问题、促进台商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等课题,主动争取与民革中央联络部开展联合调研,积极与祖统资源富集的市级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不断扩大涉台调研范围,努力形成高质量涉台参政议政成果。
3.拓宽祖统联络交往路径
举办民革全省祖统工作系列讲座,开展中山精神、辛亥革命精神等理论研讨活动,进一步提高祖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继续举办宜宾市海峡两岸书画展等活动,助推绵阳、内江等地充分利用大千文化、嫘祖文化、文昌文化等特色资源,充分发挥已有的交流平台作用,以情感为纽带,以项目为载体,增进两岸互动交流。引导和支持更多志愿团体和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关爱抗战老兵志愿服务,传承民族精神,传递社会温暖。
(六)守正创新强素质,锻造自身建设的内生动能1.推进班子建设走深走实
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发挥班子团结干事的整体功能。完善服务基层“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下级组织、参加所联系下级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基层支部活动等制度,密切领导班子与基层组织和党员的联系。
2.强化内部监督落地落细
贯彻落实内部监督有关文件精神,以《民革章程》《民革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为依据,强化纪律建设,严肃处理违纪行为。加强监督委员会成员教育培训,提高内部监督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继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干部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指导市级组织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形成党内纪律严明、警钟长鸣的机制和氛围。
3.推进机关建设见行见效
继续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巩固扩大制度建设既有成果,召开机关制度建设推进会,对现有制度进一步研究、评议和修订,构建更加科学、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为核心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督促督办,明晰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实行定期通报,强化责任追究,以督查促落实,提升工作执行力。进一步打造“书香民革”,举办读书、荐书、交流活动,扩容“民革书屋”,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机关氛围。用活用好四川民革视频会议系统,定期开展各业务板块线上专题培训,切实促进工作质效提升。
三、机构设置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由6个职能处室组成,分别是: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社会服务处、联络处、参政议政处。
第二部分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表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革四川省委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民革四川省委机关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268.5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6.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社保等人员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2023年收入预算1268.5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8.5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2023年支出预算1268.5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86.57万元,占85.65%;项目支出182万元,占14.3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68.5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6.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社保等人员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8.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4.16万元、教育支出22.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8.5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26.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社保等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4.16万元,占76%;教育支出22.66万元,占1.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8万元,占9.76%;卫生健康支出62.23万元,占4.9%;住房保障支出95.72万元,占7.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82.16万元,主要用于:
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非定额公用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
退休实职省级领导省外考察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2023年预算数为18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民主党派工作任务所需的专项支出,社会服务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党务工作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开展经费及相关宣传报道、网站建设和专刊印刷费等。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开展的培训工作。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45.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离退休日常公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8.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2.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6.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29.20 元,主要用于:支付无房职工的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6.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为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产生的,接待过程支付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 辆,其中:轿车2 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 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委会机要文件报送、工作应急机动及老干活动需要。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民革四川省委机关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民革四川省委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4.0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9.25万元,增长14%。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食堂及体检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民革四川省委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民革四川省委机关共有车辆3 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定向保障用车3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民革四川省委机关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1268.5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 个,涉及预算826.44万元;运转类项目6 个,涉及预算440.1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 个,涉及预算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各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反映各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 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