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委会社情民意信息被全国政协采用 - 四川民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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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委会社情民意信息被全国政协采用
  • 来源:民革达州市委会      作者:办公室      日期:2022-05-13      编辑:达州民革      点击:1433
  • 日前,达州市政协常委、民革达州市委会专职副主委邓远轩撰写的社情民意信息《对人民陪审员法中七人制审理在地方层面执行不畅问题的有关建议》通过逐级上报,被全国政协单条采用,全国政协将该条社情民意转送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具体的研究意见并进行了回复。

    《人民陪审员法》第16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有四类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一是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三是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四是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邓远轩在调研中发现,《人民陪审员法》第16条规定的七人制合议庭审理有关规定在基层落实不够,存在着基层法院未设置七人审判庭;部分法官对新的法律规定学习不够,在审判相关案件时仍是按照原来的模式审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七人合议庭组建困难;七人合议庭适用范围掌握的尺度不一等等。针对上述问题,邓远轩建议加强《人民陪审员法》学习,落实七人合议庭适用范围,加快七人审判庭建设,加强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在研究意见中认为,邓远轩提出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对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提升七人合议庭适用效果具有积极意义,表示将进一步继续加强研究论证,指导地方结合审判实践细化七人合议庭参审案件适用范围,正确理解把握“社会影响重大案件”判断标准;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加快构建法官指引机制、健全问题清单制度、优化庭审流程和合议规则,为推进七人合议庭审理提供制度保障;加大相关优秀案例宣传推广力度,为各地妥当适用七人合议庭提供参考借鉴,不断提高七人合议庭审判模式的公众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指导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审判业务装备配备指导工作,持续改善人民陪审员的履职环境,更好地满足七人合议庭审判硬件需求;积极配合司法部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新机制,继续指导地方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选任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健全人民陪审员动态增补机制,持续充实人民陪审员队伍,完善人民陪审员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稳定性与参审积极性,持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极推进政法专项编制和法官员额的省级统筹、动态调整,共同促进法官、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与审判工作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