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四川省委会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召开 - 四川民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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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革四川省委会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召开
  • 来源:省委会宣传处      作者:雍禹      日期:2022-02-21      编辑:民革四川省委      点击:1126
  • 主会场现场

    2月18日,民革四川省委会十二届五次全会召开。因疫情防控需要,会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成都设主会场,各市(州)设分会场。

    主会场现场

    四川省政协副主席、民革四川省委会主委、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欧阳泽华出席会议并代表民革四川省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民革四川省委会副主委曾蓉、赵世春、郑学炳、刘枫、肖春、里赞在主会场出席会议。曾蓉主持会议。

    民革四川省委会主委欧阳泽华出席会议并作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民革十三届五中全会、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精神;审议并通过了十二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参政议政工作情况的报告、民革四川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决议;对第二届民革榜样人物、民革中央评选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五年来四川民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党员进行了表彰,获奖代表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民革四川省委会副主委曾蓉主持会议

    民革四川省委会副主委里赞作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1年在民革中央和中共四川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共省委统战部的悉心指导下,民革四川省委会团结带领全省民革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民革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四新”“三好”总要求,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等“三个文件”“五个纪要”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化履职担当为抓手,紧扣三大基本职能,发挥优势,创新思路,把常规工作和特色工作相结合,把主题教育与推动实践相结合,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端正思想作风、改进工作作风、严格纪律作风、提升机关作风,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焕发了新面貌、迈上了新台阶。

    主会场现场

    一年来,民革四川省委会持之以恒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一以贯之狠抓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强化思想引领,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经历了一场刻骨铭心的思想洗礼;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以党为师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走出了一条惟实励新的提升之路;切实加强地方组织建设、全面锻造坚强组织力量、纵深推进内部纪律监督,激活了一池干事创业的碧波春水;围绕国家战略决策落地落实咨政建言、围绕我省十四五开局起步献智出力、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谋划实招,倾情构筑“举全党之力抓参政议政”多维格局,演绎了一段厚积薄发的精彩故事;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档、对口民主监督不脱节、整合平台优势不掉线,巩固提升社会服务新能级,交出了一份温暖亮眼的民生答卷;搭建交流平台、做实涉台调研、关爱抗战老兵,做强做精民革祖统工作实践,交出了一份反“独”促统的四川答卷。



    获奖代表发言

    会议强调,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一年。民革四川省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参政党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落实民革中央和中共四川省委的重要决策部署,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精神,以“履职能力建设年”为抓手,切实搞好政治交接,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共二十大和民革十四大的胜利召开。

                                    


                                     

           部分分会场现场

    会议要求,2022年民革四川省委会要以学为基,始终与时代同行,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以干为本,始终与目标同向,全面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以严为标,始终与规划同步,夯筑坚实有力组织基础;以行为实,始终与大局同声,深耕厚植参政议政精品;以情为媒,始终与民生同频,彰显为民服务社会温度;以史为鉴,始终与时势同振,携手推动两岸融合发展。

    省委会委员分别在主会场或各分会场出席会议。不是省委会委员的市委会主委、省直地方组织主委、省监督委员会委员、省专委会主任、不是省委会委员的市(州)委员会专职副主委和秘书长以及省委会机关处室负责人、获奖代表分别在主会场或各分会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