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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地震频发地区有毒有害原材料管理力度的建议
来源:民革四川省委研究室      作者:民革资阳市委秘书长汪德强      日期:2013-04-28      编辑:民革四川省委      点击:4558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一些有毒有害原材料也以不同形式进入企业仓库、商业大厦、医疗单位、实验室、学校甚至普通民房。特别是高度工业化地区各种生产必须的化工原材料,如氢氧化钠、丙酮、氟利昂、硫酸、硝酸等使用非常频繁。一旦发生大地震,这些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化工原材料很容易从被地震破坏的容器或施设中泄漏出来,成为污染环境的重要因素,严重威胁地表水和地下水安全,造成严重的次生灾害,危及震区灾民生命安全。
  因此,我们建议对地震频发地区有毒有害物质存储加强管理:
  一、抗震救灾部门要清楚掌握本区域有毒有害物质分布情况,制定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应急处理专业技术队伍,加强对相关储存物质的储备。
  二、有毒有害物质存储或使用单位要在日常工作中落实专人负责,尤其要加强存储、使用等环节的防震、防泄漏管理。
  三、有毒有害物质的存储和使用必须建立详细登记,并跟踪有毒有害物质去向;地震发生后,存储和使用部门要及时、如实向抗震救灾部门报告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和泄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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