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可引发多种地质灾害,这些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地裂缝、地面塌陷、沙土液化等。这些灾害又可能衍生成其它灾害,如崩塌滑坡产生的巨量松散岩土可能导致泥石流;地裂缝可发展衍生成崩塌滑坡;崩滑体堵塞江河可形成堰塞湖,对上下游造成灾害;失稳的破碎山体和崩滑堆积体存在再次崩滑的危险等等。由于它们不是由地震波直接产生的地质灾害,因此被称为次生地质灾害。
一、目前“4.20”地震已知次生地质灾害情况
从对雅安芦山县的气候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斜坡结构、地层岩性条件、地质构造等条件分析,该地区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据中国地震台网测定,4月21日11时59分,雅安市芦山县发生了一次4.9级余震。从中国地震局在地震后2小时制作的2013年芦山地震滑坡发育趋势大体预测与分析情况看,此次余震将会触发大量的山体滑坡,预测滑坡的密集分布区主要为震中的北部与西北部山区。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在2013年4月21日对芦山县芦阳镇、龙门乡、高何镇、水口镇、玉溪乡等震中东部方向与东北方向区域的做了调查。调查显示该区域目前已发生的滑坡主要包括岩质崩塌、浅表破坏型滑动、岩质滑动、土质坍塌等几个类型:
一是岩质崩塌。岩质崩塌是本次地震触发的最常见的滑坡类型,主要表现为滑坡体物质破碎,运动速度大多较快。这类灾害由于方量小、数量多所以计数十分困难。然而震区植被茂盛,将有大量的块体被植被阻挡在斜坡上,这些块体在后续余震、降雨,甚至在风力影响植被的情况下都有可能重新滚动,因此对于滚石多发路段有必要采取一些滚石预防措施。
二是浅表破坏型滑动。这类滑坡也是本次地震滑坡中常见的类型,主要发育在地表风化壳中,厚度一般小于1m,方量较小,滑坡物质极其破碎。
三是岩质滑动。这类滑坡厚度较大,方量较大,具有连续完整的滑面,滑坡体破坏较严重。一般较典型的岩质滑动型滑坡,滑坡体破坏严重,从滑坡体上参与的零星植被可以判定其为滑动类型,具有连续的滑动面,滑面上残余的松散物质在余震或者降雨的条件下极易发生新的滑动。
四是土质坍塌。这里的土质并非“土壤”中的“土”的涵义,这里的土质是指滑动前斜坡体结构就较松散,不像岩质滑坡那样是一个整体性较强的结构。很多土质坍塌发生在一段路基中,路基为后期人工堆积的较松散的土石物质,在强震动的条件下,发生失稳,这样的公路路基具有极大的潜在危险性。
二、对芦山“4.20”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的几点建议
在灾后重建中,预防次生地质灾害将是各项工作的首要步骤。我们认为,预防地质灾害应贯彻躲避和综合治理相结合、长远的措施和短期的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具体建议:
(一)积极开展震后排查、巡查工作。
开展震后排查、巡查工作,是减轻地震次生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建议乡镇国土资源所与全县所有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尽快加强联系,对滑坡、不稳定斜坡、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质活动情况作认真排查,特别是人群密集的区域必须重点进行险情巡查。在巡查中要求各灾害隐患点继续观测,若有剧烈变化或灾情出现要立即报告,并组织人员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各国土资源所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预防、监测、排查、值班工作。通过询问群众、实地观测等多种方式充分掌握地震对灾害隐患点的影响,同时在交谈中向群众传达各方面信息,稳定受灾了群众的思想,确保地震灾区社会秩序的良好。
(二)科学制定震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灾规划和生态环境恢复规划。
建议对灾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次生地质灾害调查,圈定次生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危险区段,并对灾害的类型和规模进行预测,对重点地区的滑坡、泥石流等进行动态监测,制定防治和应急救灾规划。地震次生地质灾害不同于其他外力作用下的地质灾害。它的动因机制、空间分布规律、大范围的群发性以及伤筋动骨的内损性都决定了在震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环境恢复是一项困难、复杂的巨大工程。要顺利完成这样巨大复杂的工程,必须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进行论证、设计和施工。建议在理清头绪的基础上,从最基础的调查研究做起,认真研究地质灾害发育的区域性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对其危害性做出正确评估,对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的可行性作出论证,从而制定出地质灾害和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的科学规划。
(三)避让剧烈的次生地质灾害源进行工程和居民点建设。
建议合理进行震区工程规划和建设,修建铁路、路、桥梁、工厂、城镇等要尽可能选在开阔的盆地和平原上,不能造在滑坡体上;铁路、公路、桥梁、车站尽量避开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活动范围,尽可能少的对边坡进行开挖或不开挖;矿山必须进行科学地开采,在开采中要有排水措施;矿渣、废土应堆放在少水、低洼的开阔地区,不盲目乱开、乱采和乱堆废矿渣,以防止破坏山体的稳定性。
(四)在震后组织力量进行植被保护和恢复。
贯彻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进行植被恢复,同时保护幸存植被,搞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森林防火工作。建议植被保护和恢复的重点是各类崩塌体、滑坡体和泥石流源头。
(五)全面开展工程治理工作。
要对重要建筑物如水库堤坝、村镇、交通干线及枢纽等附近有危险的滑坡、泥石流的,进行工程治理。滑坡治理工程分为减滑工程和抗滑工程两类。减滑工程在于改变滑坡的地形、土质、地下水等状态,而使滑坡运动停止或缓和;抗滑工程则在于利用抗滑的工程建筑来支挡运动的全部或部分滑坡,减轻或免于滑坡灾害。对泥石流的影响范围,首先宜避免修建工程设施和居民建筑。在无法躲避时要加强对泥石流的监测与治理,结合具体环境,诸项措施配套进行,综合治理。
(六)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监测防灾体系。
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监测防灾体系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根本。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420”芦山地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积极履行管理、指导、监督职能,推进震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县、乡(镇)、村组三级群测群防网络,采取层层负责制和链条式信息传递方式,定人、定点、定时对各灾害进行巡查和监测,做好“两卡”发放,制定撤离路线、安置地点选择等预警预防工作和自救工作指导。
(七)加强宣传和普及防灾避灾知识。
利用全国防灾日进行全民防灾抗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动员,提高居民的自我救护知识和能力。将自我救护知识纳入居民科普体系,提高急救意识。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对社会公众开展广泛的急救常识宣传,指导居民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突发地质灾害。
(八)科研院所、政府职能部门要大力加强防治地震次生地质灾害发生的一系列科学研究。
建议这些研究范畴包括:地震次生灾害的发育规律和预测理论研究;地震高速滑坡的机理及堰塞坝的稳定性评价研究;西南山区内外动力灾害作用的耦合分析和研究;重灾县城恢复重建或选址的工程地质力学问题研究;地震次生灾害的灾情评估方法和途径研究;高烈度地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地震遗址保护和地震博物馆建设方案研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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