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4.20地震发生后,全国人民都十分关注灾区救援,发扬“一方有难 八方支援”的精神,捐赠大量救灾物资。其中,药品和医疗器械是非常特殊的救灾物资,这些珍贵的物品本来是用来救命、康复的,但现在灾区条件有限,特别是一些需要冷冻的药品无法按照规定储存安放,很容易过期失效;另外部分捐赠的药品没有该批次药品的检验批单,致使受捐者不敢接受使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对抗震救灾捐赠药品及医疗器械进行科学管理。
一、规范捐赠药品的接收
灾区接收的捐赠的药品除国家直接调拨的,还有一些慈善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及外资、合资厂家生产的药品。受赠人应严把质量关,检查药品的随附单(包括: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进口口岸等),注意有效期限距离实效日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严格按照临床需要控制接受捐赠药品,对于私人匿名捐赠的药品,要严格把关质量。其次,做好入库登记,保证药品的可追溯性。值得一提的是,药品在送达灾区前,应先取得沟通联系,保证需冷冻的药品的储存条件,如没有条件储存,则应想办法配备冷冻设施,以免造成药品的浪费。
二、有序管理捐赠药品
捐赠药品是“外来户”,不能纳入医院的正常运转途径,因此必须专门管理,即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账本等。确保捐赠药品用到该用的地方,促进有效管理。并充分利用信息平台,了解各个受灾区的需求,合理调配药品及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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